银保监会严查关联交易
日前,银保银保监会面向各银保监局,再出重拳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银保保险公司、再出重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保保险业协会、再出重拳保险资管业协会下发《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银保强力整治保险机构大股东等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套取保险资金,再出重拳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银保
《通知》明确了四类重点监测机构:一是再出重拳以资本运作为主业的金控平台或隐形金控平台投资设立的保险机构;二是杠杆率高、资金流紧张、银保激进扩张的再出重拳产业资本投资设立的保险机构;三是股权高度集中、运作不规范的银保保险机构;四是在高风险银行存款占比高、另类投资集中度高、再出重拳关联交易金额大、银保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高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异常的保险机构。
《通知》强调,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通过隐瞒或者掩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资产代持、抽屉协议、阴阳合同、拆分交易、互投大股东等隐蔽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监管要求。
二是借道不动产项目、非保险子公司、第三方桥公司、信托计划、资管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同业拆借,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变相突破监管限制,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融资。
三是通过各种方式拉长融资链条、模糊业务实质、隐匿资金最终流向,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融资、腾挪资产、空转套利、隐匿风险等。
四是其他违法违规关联交易情形。
坚持双罚制原则,对违规者严惩不怠
《通知》指出,坚持双罚制原则,对涉及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视情形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违法违规股东及关联方,录入不良记录数据库、纳入不良股东名单、社会公开通报、限制或暂停关联交易、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限制市场准入,督促或责令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违法违规保险机构,逐次计算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限制业务范围、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警告、责令改正、记入履职记录并进行行业通报、罚款、撤销任职资格、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督促或责令承担赔偿责任;
四是对配合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的机构或个人,记录其不良行为,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禁止保险机构与其合作,并建议有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保险机构和个人,从重处罚并进行行业通报和公开披露。
关联交易背后是公司治理问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已就机构关联交易问题五次发文,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检查,到通报关联交易数据突出问题、系统性提出关联交易监管要求。监管层一再重拳出击违规关联交易,旨在防范大股东、实控人等关联方套取保险资金,避免酿成重大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违规关联交易的背后是痼疾难除的公司治理问题——一些险企大股东或实控人将保险企业当作“提款机”,这一动机正是违规关联交易产生的根源。
今年5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在《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一文中指出了保险资金运用相关不当关联交易的危害——首先,不当关联交易助推终极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保险资金,损害各方合法权益。其次,不当关联交易故意隐匿资金的真实流向逐渐掏空保险机构,扰乱市场运行秩序。最后,不当关联交易规避各类治理和保障机制极易损害保险行业,耗费大量社会资源。
他还指出,加强不当关联交易管理,是保险机构开展公司治理的必要环节,也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第一,加强公司治理,履行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二,加强内控建设,确保有效管理经营活动。第三,加强信息披露,借助科技力量提升质效。第四,加强自律管理,营造合规文化促进发展。(保险文化)